1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金融监管局批准了日照保安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日照银行和日照市人防资产运营集团所持有的部分日照银行股份,总计384,405,780股,持股比例达到6.32%。此次变更后,原持股方日照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日照市人防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日照银行股份。
批复要求日照银行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股权管理,优化股权结构,并严格控制关联交易。银行需在6个月内完成股权变更,并向相关部门书面报告。若逾期未完成,批复将失效,并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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