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新劳动法

时间:2024-05-18 02:47:30 编辑:

导读 【#2008年新劳动法#】1、《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如果私企一直没有和你签劳动合同,到明年元旦,视为你和私企已订立无固定期...
【#2008年新劳动法#】

1、《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如果私企一直没有和你签劳动合同,到明年元旦,视为你和私企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外,你好像给企业叫了工作押金,私企这样做是违反《劳动法》的。

2、根据《人身赔偿解释》第九条,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3、注意,雇员要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才需和雇主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你的描述,你属正常驾驶,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果这个事实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确认的,那么,企业没有理由要你支付受害者的赔偿。

4、建议你在掌握证据的前提下和企业交涉。

5、不果时,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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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08年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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